工作方案

时间:2024-02-18 23:54:54
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七篇

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七篇

为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总局令第7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烟花(20xx)139号)《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市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武安发[20xx]1号文件等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改善经营单位基础安全条件,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决定于20xx年1月5日至5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烟花爆竹经销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指导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成立烟花爆竹经销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长:

成员: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阶段(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1月30,制定方案,宣传动员)

1、召开镇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和村负责人会议,全面部署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

2、广泛宣传国务院455号令,国家安监总局第7号令,安监烟花(20xx)139号法规和规定,动员烟花爆竹企业,零售经营者积极参与整治工作。

3、安监站进一步摸清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底子,建立监管台帐。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2月1日至4月30日)组织现场检查,开展集中执法

1、查证。没有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户经营烟花爆竹的一律没收其商品和违法所得,处500元—1000元罚款,并责令办理销售许可证。

2、验货。已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只能经营由市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配送的商品,不得经营含氯酸钾商品。否则没收货物,并处500—1000元罚款。

3、加强安全监管。仓库、柜台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设立安全警示标志。

4、清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作坊,发现一处摧毁一处,并予重罚,情节严重的交政法机关处理。

(三)、总结阶段(20xx年4月30日至5月30日)

认真组织“回头看”行动,巩固整治成果,并于20xx年5月30日前书面总结上报市局。

工作方案 篇2

为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净化学校周边环境,我校决定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

组长:王孝忠

副组长:杨涛曹小平

成员:陈治强、张红、钟庆平、丁黎明、孙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政教处,由张显军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二、规范学校内部管理

制定和完“平安校园”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预案体系,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建立和落实门卫制度,实行责任奖惩制度。

三、完善安全防范体系

各校点建立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加强学校防范网络建设,抓好校园报警点和报警电话落实工作,完善各类安全设施,标识清楚醒目,各校点设立护校队,定期培训和学习,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优良、能吃苦、能战斗、能奉献的安全保卫队伍。

四、力争师生安全满意率高

及时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和极积化解人发内部矛盾纠纷,防止群伤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学校治安安定,无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事件及责任事故的发生。校园内无违章建筑,防火、防震设施齐全有效,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尤其是学校食堂和服务部的食品卫生管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饮水源的管理,学生宿舍“安全”、“宁静”、校园内教学,生活和其他公共活动场所治安秩序良好,师生员工对校园治安的满意程度不断提高。

五、维护稳定、教育到位

从维护政治稳定方面,及时掌握上报各种境内外敌对势力对校园内的渗透破坏情况,加强法制道德教育,各校点每期必须召开一次法律道德教育宣传学习活动,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提高学生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六、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整治

学校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努力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确保学校周边200m内没有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歌舞厅,及时治理学校周边不健康的音像书刊点,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

七、完善创建“平安校园”活动资料档案。

学校派专人将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的资料收集齐全,并妥善存档,设立专项档案,随时备查。

工作方案 篇3

各村、企事业单位:

20xx年全镇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方针,坚持从“尊重和保障人权”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的绝对重要性,紧紧围绕县、镇提出的生产、消防安全年度任务指标,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年”及其他相关活动,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对安全生产各种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与检查督促,逐步建立全镇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切实抓好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与整治,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

一、20xx年安全生产主要监管目标

1、尽力遏制伤亡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责任事故。全年因公死亡人数控制为零,重伤人数严格控制在1人以下。

2、镇、村、企二级层层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各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网络和各类基础管理台帐。

3、强化培训教育,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活动,切实做好生产经营单位的三级教育工作。安全生产监管及特种作业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

4、建立健全“防消结合”的运行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5、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申报率力争达98%以上。

6、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劳动保护条件,积极做好作业场所的安全卫生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无事故。

二、围绕监管目标应采取的措施

1、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重点抓好安全生产监管的组织网络建设。一是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与监管网络。各村、企事业单位均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及内部监管网络,以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与协调功能的实现。二是继续抓好安 ……此处隐藏6379个字……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土地管理使用的审核、审批把关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用地申请的范围不得超越有关重点电力工程规划范围和已经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范围。

(四)建设规划管理部门,负责制止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负责将电力设施的新建、改建或扩建规划及其依法划定的保护区域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并将专项规划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

(五)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因新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林区安全通道进行的砍伐,并协助有关建设单位执行砍伐。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旧收购站点,依法整顿和查处超范围收购行为,堵塞销赃渠道。负责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场所,坚决吊销工商营业执照。

(七)政府法制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和组织培训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规、规章。负责拟定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组织电力设施保护的执法检查和法制保障。

(八)电力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电力

设施保护规划,负责制定和落实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负责落实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日常工作经费。

(九)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保护电力设施。

四、加强舆论宣传,积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保护电力设施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网络的作用,广泛宣传电力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重要意义。对盗窃电能和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报道,公布涉电违法犯罪的举报电话,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遏制违法犯罪行为,使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强依法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提高社会公众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积极检举揭发涉电违法犯罪行为,在全社会形成“保护电力设施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五、加强执法办案,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一)严厉打击涉电犯罪。市、县区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对辖区内发生的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重点案件,要集中力量,加大侦办力度,尽快破获;对已经抓获、定案的犯罪分子,要依法尽快处理。

(二)净化电网安全环境。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违章施工、违法乱建等损坏电力设施、危及电网安全运行的行为要及时制止,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和实施行政处罚,必要时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确保电力施工和电网通道的安全。

(三)整顿废旧收购场所。市、县区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强对废旧金属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全面清理整顿物资回收、废品收购站点,打击收赃、销赃行为,堵塞销赃渠道。对非法收购电力专用器材和物资的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依法取缔非法收购电力设施的场所,坚决实施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保障措施,切实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电力设施保护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供电企业必须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切实强化保障措施,把保护电力设施工作逐一落到实处,确保电网运行安全。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各电力企业要强化电力设施的治安保卫工作,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电力企业各电站、变电站、调度中心等重点要害部位要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生产保卫人员。要制定本单位电力设施保护规划和计划,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制定切实有效的管理措施。要落实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严防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或事故发生。

(二)完善长效协作机制。公安机关和供电企业是保护电力设施工作的主力军和攻坚力量。要继续建立、完善和巩固警企结合的长效协作机制。不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工作条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依法有效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三)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电力企业要加大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的投入,把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纳入电力建设和企业发展预算。要长期打算、统筹规划、确保重点、稳步推进,为保护电力设施工作中技防、人防、物防措施的落实提供可靠的财力、物力保障。

(四)建立科技防范网络。各电力企业要确定本单位的治安保卫重点部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重要部位配备必要的技术防范措施,并实施重点保护。特别是对重要发电厂房、重要输电线路、重要变电站所、电力调度中心,要安装监控和报警装置,普及和推广应用电力设施安全防范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提高整体防控水平。

(五)成立专业巡线队伍。各电力企业要成立专业巡线队伍,落实专业巡线岗位责任制。要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提高专业巡线到位率和缺陷消除率。要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区域施工作业单位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和施工。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要对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突出的地方,实施看护管理和蹲点守候,力争抓获现行作案分子,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

(六)组织实施群防群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做好电力设施保护的群防群治工作和宣传工作。各电力企业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村(社)建立群防群治组织,把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三级联防”、“四级联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部分重要线路或易发案地段,要探索推行有偿护线承包责任制。要充分依靠群众,调动各方积极性,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七)全面设立保护标志。各电力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电力设施保护意识,加强生产安全管理和电力设施的保养维护。对重要发电设备、输电线路、配电装置、变电站要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全面设立电力设施警界、警示、标牌等保护性标志。

(八)建立完善预警机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指导和督促电力企业建立健全电力生产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演练,完善预警机制。在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行为或因自然因素发生电网安全故障后,要指导和协调电力企业尽快修复损毁设施,确保电力安全和可靠供应。

(九)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进行一次由政府法制部门牵头、保护电力设施领导组成员单位参加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年度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电力企业各项电力设施保护措施是否落实、人员是否到位、经费是否保障、是否进行了突发性事故预防演练、各成员单位是否履行职责、是否协调配合等工作。

(十)召开年度协调会议。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每年召开一次保护电力设施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年度执法检查和工作调研情况汇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加强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立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通报和交流;协调解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切实落实奖励制度。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健全维护电力设施安全的奖励制度,对破获涉电重大案件或提供重要线索、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办案单位、公安民警、巡线人员、举报群众,要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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